废塑料造粒行业将实行规范化管理。业内人士认为,相关措施将引导龙头企业投资这一领域,未来我国废塑料应用市场的规模将超过千亿。
为规范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,促进企业优化升级,加强环境保护,工信部日前发布了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(下称《条件》)和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。
我国已渐成世界上最大的进口废物国。数据显示,国内使用废旧塑料造粒机开展废塑料加工企业总共有3000多家,而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数量就有近1600家,废塑料进口数量居世界第二。但在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,无序发展的问题也逐步出现。大量小手工作坊,污染了环境,不利于行业的进一步发展。
为此,《条件》在生产规模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,新建PE再生瓶片类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万吨,已建企业年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吨;新建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企业年处理能力不低于3万吨,已建企业年不低于2万吨;新建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年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,已建企业不低于3000吨。
工信部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要求,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/吨废塑料,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.5吨/吨废塑料,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0.2吨/吨废塑料。
工信部在《办法》中要求,不能满足《条件》要求使用废旧塑料造粒机的企业,以及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,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,将被取消经营资格。一旦企业被撤销资格,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。
分析师认为,我国废旧塑料领域潜力巨大,未来我国废弃塑料应用的市场价值将超过1000亿元,在政策的引导下,废塑料应用行业将有望获得新的发展机遇。